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各单位发票报销管理,有效防范财务风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和财政部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等有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,决定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票据报销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学校财务部门加大假发票识别宣传力度,提高项目负责人及经济业务经办人的发票查验意识。
2.落实相关责任。各经费负责人及经济业务经办人对取得发票的真伪负责,对金额为1000元(含)以上的发票,要求经办人在发票后注明“经查验本发票为真,XXX(查验人姓名)”字样,以明确其责任。
3.财务人员继续加大审核报销时假发票查验力度,金额30000元(含)以上发票逐张进行查验,金额在30000元以下发票进行抽查。对查验为假的发票予以退回。
4.学校财务部门联合学校审计处、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假发票的专项检查,对已报销入账的发票进行抽查。对检查出的假发票要求经办人更换为合法、合规发票,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下达整改通知书,在校内公示并限期整改,情节严重或涉嫌违纪的依法依规处理。
5.对发现有开具假发票行为的公司或单位列出清单,校内各单位之后不得再与之发生经济往来。
后勤集团及各校办产业参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发票的查询与真伪鉴别方法
学校办公室
2016年4月8日